食堂承包协议书
合同双方:
发包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食堂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就食堂承包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食堂承包的基本情况
1. 甲方将学校食堂按照一定的数量和范围承包给乙方经营和管理,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对食堂进行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2.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3. 承包费用为 元/月(大写: ),按月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食堂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2. 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为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承包费用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提供原材料、食品配方等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食堂,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配送等环节。
2. 乙方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承包费用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不得拖欠或挪用。
4.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5. 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进行宣传和推广,但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和授权,并遵守甲方的使用规定。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能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承包期限内,任何一方未能达成续签协议的,视为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结算等事宜。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 元。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
甲方(发包方):学校(公章) 乙方(承包方):食堂经营者(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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